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认真思考如何适应新媒体的要求,积极开辟网络舆情引导平台,提升引导素能,顺势而为,在涉检网络舆情中努力做到不“失声”、不“缺位”。
一是组建舆情引导专业队伍,提高舆情引导能力。为构建高效的监测、引导、处置工作机制,确保网络舆情引导取得实效,该院由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抽派干警,组建了一支网络舆情引导队伍,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强化网络知识技能培训,制定奖惩机制,将紧跟时代创新,舆情引导和公正司法紧密结合,为舆情危机发生时不陷入被动局面提供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做到“四个及时”。舆情监测是舆情引导的前提,网络舆情从爆料到引发舆论关注之间相隔的时间有时很短,因此,该院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网上监测,一旦出现涉及本院舆情,及时汇报,及时引导,及时核实,及时处置,确保一些干扰司法公正的虚假信息没有市场和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曝光寻求现实解决的诉求不会急剧演变为重大网络事件。
三是积极开辟舆情应对阵地,为舆情集中引导创造平台。该院坚持宣传有纪律,舆论有阵地原则,在网络媒体兴起后,不断调整宣传思路,积极开通赫章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并组织宣传队伍在县机关单位、各乡镇大力宣传,引导关注,抢先站位,争夺舆论“战场”。在引导工作中,该院积极发挥门户网站、贵州检察12309、“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权威信息发布源头效应,引导舆论由阵地向外扩散,引发网民向阵地集中围观,为主动引导舆论创造平台。
四是强化与上级机关、权威机构、知名人士的沟通,通过权威回应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引导效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舆论关注某类问题,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等加以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时,该院积极加强与上级机关、权威部门或者知名人士(微博名人)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意见对舆论导向起到的积极作用,主动“出击”,有力引导,实现了网络舆情与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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